水土保持方案及验收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是指依据我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为了防止水土流失。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而制定的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的内容主要包括扰动土地的整治率,水土流失的控制率,土壤流失的控制率,植被恢复系数以及林草的覆盖率等具体内容。依据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有关建设单位必须严格依法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否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水土保持方案分类划分原则: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表在项目开工前应报送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报告表实行承诺管理制。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水土保持报告表验收主要为验收鉴定书组成;

水土保持报告书验收主要为:验收鉴定书、监理报告、监测报告及验收报告组成,并按季度要求对企业验收工作进行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