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排污口论证

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22 号)第七条的凡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材料范围的规定,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时必须先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主要内容为:

  • 总则
  • 项目概况
  • 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概况
  • 水域管理要求和现有排水状况
  • 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入河排污口设置对第三者影响分析
  • 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分析
  • 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 结论与建议